一、产业政策指导目录?
第一类 鼓励类
1、煤田地质及地球物理勘探
2、矿井灾害(瓦斯、煤尘、矿井水、火、围岩、地温、冲击地压等)防治
3、型煤及水煤浆技术开发与应用
4、煤炭共伴生资源加工与综合利用
5、煤层气勘探、开发、利用和煤矿瓦斯抽采、利用
6、煤矸石、煤泥、洗中煤等低热值燃料综合利用
7、管道输煤
8、煤炭清洁高效洗选技术开发与应用
9、地面沉陷区治理、矿井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10、煤电一体化建设
11、提高资源回收率的采煤方法、工艺开发与应用
12、矿井采空区、建筑物下、铁路等基础设施下、水体下采用煤矸石等物质填充采煤技术开发与应用
13、井下救援技术及特种装备开发与应用
14、煤矿生产过程综合监控技术、装备开发与应用
15、大型煤炭储运中心、煤炭交易市场建设及储煤场地环保改造
16、新型矿工避险自救器材开发与应用
17、煤矿智能化开采技术及煤矿机器人研发应用
18、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
第二类 限制类
1、低于30万吨/年的煤矿(其中山西、内蒙古、陕西低于120万吨/年,宁夏低于60万吨/年),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2、采用非机械化开采工艺的煤矿项目
3、煤炭资源回收率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煤矿项目
4、未按国家规定程序报批矿区总体规划的煤矿项目
5、井下回采工作面超过2个的煤矿项目
6、开采深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煤矿、产品质量达不到《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煤矿、开采技术和装备列入《煤炭生产技术与装备政策导向(2014年版)》限制目录且无法实施技术改造的煤矿
第三类 淘汰类
注:条目后括号内年份为淘汰期限,淘汰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是指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淘汰,其余类推;有淘汰计划的条目,根据计划进行淘汰;未标淘汰期限或淘汰计划的条目为国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
1、与大型煤矿井田平面投影重叠的小煤矿
2、山西、内蒙古、陕西、宁夏30万吨/年以下(不含30万吨/年),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甘肃、青海、新疆15万吨/年以下(不含15万吨/年),其他地区9万吨/年及以下(含9万吨/年)的煤矿;长期停产停建的30万吨/年以下(不含30万吨/年)“僵尸企业”煤矿;30万吨/年以下(不含30万吨/年)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煤矿。属于满足林区、边远山区居民生活用煤需要或承担特殊供应任务且符合资源、环保、安全、技术、能耗等标准的煤矿,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暂时保留或推迟退出
3、既无降硫措施又无达标排放用户的高硫煤炭(含硫高于3%)生产矿井,不能就地使用的高灰煤炭(灰分高于40%)生产矿井以及高砷煤炭(动力用煤中砷含量超过80μg/g,炼焦用煤中砷含量超过35μg/g)生产煤矿
4、6AM、φM-2.5、PA-3 型煤用浮选机
5、PB2、PB3、PB4型矿用隔爆高压开关
6、PG-27型真空过滤机
7、X-1型箱式压滤机
8、ZYZ、ZY3型液压支架
9、不能实现洗煤废水闭路循环的选煤工艺、不能实现粉尘达标排放的干法选煤设备
10、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叠的煤矿(根据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文件要求进行淘汰)
二、乡村产业发展指导目录?
乡村产业发展的指导目录是指导乡村产业发展的方针和政策,旨在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以下是一个简化的乡村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具体内容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1. 农业发展
– 培育优质农作物品种,推广先进种植技术
– 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推广农业新技术
– 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 加强农产品加工业,提高附加值
2. 乡村旅游
– 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旅游资源
– 提升乡村旅游服务水平,提高游客满意度
– 推广乡村旅游文化,提高知名度
– 鼓励乡村旅游创业,增加农民收入
3. 生态农业
– 发展生态种植、养殖技术,降低环境污染
– 推广循环农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 加强生态保护,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 培育生态农产品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
4. 农村电商
– 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提高网络覆盖范围
– 培育农村电商人才,提高运营水平
– 促进农产品线上销售,拓展销售渠道
– 提升农产品品牌价值,提高农民收益
5. 乡村特色产业
– 挖掘地方特色资源,发展特色产业
– 培养乡村手工艺品、特色农产品等特色产业
– 推广特色产业品牌,提高知名度
– 吸引外来投资,促进特色产业发展
6. 农民教育培训
– 开展农业生产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生产技能
– 加强农村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就业竞争力
– 推广农村电商培训,提高农村电商运营能力
– 开展乡村管理培训,提高乡村治理水平
这只是一个简单的指导目录,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农村的实际情况、资源优势和国家政策进行调整。乡村产业发展需要政策引导、社会支持和农民参与等多方面共同努力。
三、产业指导目录2019原文?
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如下:
第一类 鼓励类
一、农林业
1、农田建设与保护工程(含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农田整治等),土地综合整治
2、农产品及农作物种子基地建设
3、蔬菜、瓜果、花卉设施栽培(含无土栽培)先进技术开发与应用,优质、高产、高效标准化栽培技术开发与应用
4、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
5、重大病虫害及动物疫病防治
6、动植物(含野生)优良品种选育、繁育、保种和开发,生物育种,种子(种苗)生产、加工、包装、检验、鉴定技术和仓储、运输设备的开发与应用
7、旱作节水农业、保护性耕作、生态农业建设、耕地质量建设、新开耕地快速培肥、水肥一体化技术开发与应用
8、生态种(养)技术开发与应用
9、全生物降解地膜农田示范与应用及受污染耕地风险管控与修复
10、获得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农药、兽药等优质安全环保农业投入品及绿色食品生产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开发
11、内陆流域性大湖资源增殖保护工程
12、远洋渔业、人工鱼礁、渔政渔港工程
13、牛羊胚胎(体内)及精液工厂化生产
14、农业生物技术开发与应用
15、耕地保养管理与土、肥、水速测技术开发与应用
16、农、林作物、畜禽和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地、保护区建设;动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开发与应用
17、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秸秆肥料化利用,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能源化利用,秸秆基料化利用,秸秆原料化利用等)
18、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工程(沼气工程、生物天然气工程、“三沼”综合利用、沼气发电,生物质能清洁供热,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废弃菌棒利用,太阳能利用)
19、草原、森林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20、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及天然草原植被恢复工程,优质高产牧草人工种植与加工
21、动物疫病新型诊断试剂、疫苗及低毒低残留兽药(含兽用生物制品)新工艺、新技术开发与应用
22、天然橡胶及杜仲种植生产
23、无公害农产品及其产地环境的有害元素监测技术开发与应用
24、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与应用
25、农牧渔产品无公害、绿色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
26、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
27、防护林工程,天然林等自然资源保(养殖),香料、野生花卉等林下资源人工培育与开
39、木、竹、草(包括秸秆)人造板及其复合材料技术开发及应用
40、松脂林建设、林产化学品深加工
41、人工增雨防雹等人工影响天气技术开发与应用
42、数字(信息)农业、林草技术开发与应用
43、农业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技术开发与应用
44、淡水与海水健康养殖及产品深加工,淡水与海水渔业资源增殖与保护,海洋牧场
45、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及面源污染防治
46、粮油干燥节能设备、农户绿色储粮生物技术、驱鼠技术、
农户新型储粮仓(彩钢板组合仓、钢骨架矩形仓、钢网式干燥仓、热浸镀锌钢板仓等)推广应用
47、农作物、林木害虫密度自动监测技术开发与应用
48、气象卫星工程(卫星研制、生产及配套软件系统、地面接收处理设备、卫星遥感应用技术)和气象信息服务
49、农业生产数字化改造和智慧农业工程
50、乡村厕所废物废水以及餐厨废物废水的收集处理与生态农业联合经营
51、面向资源化的乡村生活废水、生活废物、畜禽粪便、农业废弃物与农田面源污染协同综合治理
52、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
53、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肥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垫料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54、数字农村建设和信息进村入户工程
55、“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
56、木材及木(竹)质材料节能、节材、环保加工技术开发与利用
57、湿态酒精糟(WDGS)的应用、生物质液体有机肥的应用
二、水利
1、江河湖海堤防建设及河道治理工程
2、跨流域调水工程
3、城乡供水水源工程
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5、蓄滞洪区建设
6、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
7、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8、堤坝隐患监测与修复技术开发与应用
9、城市积涝预警和防洪工程
10、出海口门整治工程
11、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
12、淤地坝工程
13、水利工程用土工合成材料及新型材料开发制造
14、灌区及配套设施建设、改造
15、高效输配水、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应用
16、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工程
17、水利血吸虫病防治工程
18、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区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及山洪沟、泥石流沟和滑坡治理等)
19、水生态系统及地下水保护与修复工程
20、水源地保护工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隔离防护、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环境修复及有关技术开发推广)
21、水土流失监测预报自动化系统开发与应用
22、防洪调动自动化系统开发、洪水风险图编制技术及应用(大江大河中下游及重点防洪区、防洪保护区等特定地区洪涝灾害信息专题地图)
23、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24、水文站网基础设施以及水文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
25、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
三、煤炭
1、煤田地质及地球物理勘探
2、矿井灾害(瓦斯、煤尘、矿井水、火、围岩、地温、冲击地压等)防治
3、型煤及水煤浆技术开发与应用
4、煤炭共伴生资源加工与综合利用
5、煤层气勘探、开发、利用和煤矿瓦斯抽采、利用
6、煤矸石、煤泥、洗中煤等低热值燃料综合利用
7、管道输煤
8、煤炭清洁高效洗选技术开发与应用
9、地面沉陷区治理、矿井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10、煤电一体化建设
11、提高资源回收率的采煤方法、工艺开发与应用
12、矿井采空区、建筑物下、铁路等基础设施下、水体下采用煤矸石等物质填充采煤技术开发与应用
13、井下救援技术及特种装备开发与应用
14、煤矿生产过程综合监控技术、装备开发与应用
15、大型煤炭储运中心、煤炭交易市场建设及储煤场地环保改造
16、新型矿工避险自救器材开发与应用
17、煤矿智能化开采技术及煤矿机器人研发应用
18、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
四、电力
1、大中型水力发电及抽水蓄能电站
2、单机 60 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电站建设
3、采用背压(抽背)型热电联产、热电冷多联产、30 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
4、缺水地区单机 60 万千瓦及以上大型空冷机组电站建设
5、重要用电负荷中心且天然气充足地区天然气调峰发电项目
6、30 万千瓦及以上循环流化床、增压流化床、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等洁净煤发电
7、单机 30 万千瓦及以上采用流化床锅炉并利用煤矸石、中煤、煤泥等发电
8、500 千伏及以上交、直流输变电
9、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技术
10、电网改造与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
11、继电保护技术、电网运行安全监控信息技术开发与应用
12、大型电站及大电网变电站集约化设计和自动化技术开发与应用
13、跨区电网互联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
14、输变电节能、环保技术推广应用
15、降低输、变、配电损耗技术开发与应用
16、分布式供电及并网(含微电网)技术推广应用
17、燃煤发电机组多污染物协同治理
18、火力发电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再生及低温催化剂开发生产
19、水力发电中低温水恢复措施工程、过鱼措施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
20、大容量电能储存技术开发与应用
21、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22、乏风瓦斯发电技术及开发利用
23、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
24、分布式能源
25、高效电能替代技术及设备
26、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
27、火力发电机组灵活性改造
28、智慧能源系统
五、新能源
1、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
2、氢能、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
3、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组件设计与制造
4、高效太阳能热水器及热水工程,太阳能中高温利用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5、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物燃油(柴油、汽油、航空煤油)等非粮生物质燃料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
6、生物质直燃、气化发电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7、农林生物质资源收集、运输、储存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农林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设备、锅炉和炉具制造
8、以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生活垃圾、工业有机废弃物、有机污水污泥等各类城乡有机废弃物为原料的大型沼气和生物天然气生产成套设备
9、沼气发电机组、沼气净化设备、沼气管道供气、装罐成套设备制造
10、海洋能、地热能利用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11、5MW 及以上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12、海上风电场建设与设备及海底电缆制造
13、能源路由、能源交易等能源互联网技术与设备
14、高效制氢、运氢及高密度储氢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加氢站及车用清洁替代燃料加注站
15、移动新能源技术开发及应用
16、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发电互补技术开发及应用
六、核能
1、铀矿地质勘查和铀矿采冶、铀精制、铀转化
2、先进核反应堆及多用途模块化小型堆建造与技术开发
3、核电站建设
4、高性能核燃料元件、MOX 元件、金属元件制造
5、乏燃料后处理
6、同位素、加速器及辐照应用技术开发
7、先进的铀同位素分离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8、辐射防护技术开发与监测设备制造
9、核安保关键系统开发与设备制造
10、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治理
11、核电站延寿及退役技术和设备
12、核电站应急抢险技术和设备
13、核能综合利用(供暖、供汽、海水淡化等)
七、石油、天然气
1、常规石油、天然气勘探与开采
2、页岩气、页岩油、致密油、油砂、天然气水合物等非常规资源勘探开发
3、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网络和液化天然气加注设施建设
4、油气伴生资源综合利用
5、油气田提高采收率技术、安全生产保障技术、生态环境恢复与污染防治工程技术开发利用
6、放空天然气回收利用与装置制造
7、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技术开发与应用
8、石油储运设施挥发油气回收技术开发与应用
9、液化天然气技术、装备开发与应用
10、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
八、钢铁
1、黑色金属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及关键勘探技术开发,低品位难选矿综合选别和利用技术,高品质铁精矿绿色高效智能化生产技术与装备
2、焦炉加热精准控制、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副产物资源化利用、脱硫废液资源化利用、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煤焦油炭基材料、煤沥青制针状焦、焦炉煤气高附加值利用、荒煤气和循环氨水等余热回收、低阶粉煤干燥成型-干馏一体化等先进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综合污水深度处理回用、冷轧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烧结烟气脱硫废水处理回用等技术研发和应用
3、非高炉炼铁技术
4、高性能轴承钢,高性能齿轮用钢,高性能冷镦钢,高性能合金弹簧钢,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用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用钢,低铁损高磁感取向电工钢,高性能工模具钢,建筑结构用高强度抗震钢筋、钢板及型钢,超高强度桥梁缆索用钢,高性能管线钢,高性能耐磨钢,高性能耐蚀钢,高强度高韧性工程机械用钢,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用钢,电力装备用特殊钢,油气钻采集输用高品质特殊钢,高性能不锈钢,高温合金,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非调质钢,汽车等机械行业用高强钢,高纯度、高品质合金粉末,复合钢材,半导体用高纯高性能钢
5、在线热处理、在线性能控制、在线强制冷却的新一代热机械控制加工(TMCP)工艺、铸坯直接轧制、无头轧制、超快速冷却、节能高效轧制及后续处理等技术应用
6、直径 600 毫米及以上超高功率电极、高炉用微孔和超微孔碳砖、特种石墨(高强、高密、高纯、高模量)、石墨(质)化阴极、内串石墨化炉开发与生产,环保均质化凉料设备开发与生产应用
7、焦炉、高炉、热风炉用长寿节能环保耐火材料生产工艺,精炼钢用低碳、无碳耐火材料、保温材料和高效连铸用功能环保性耐火材料生产工艺
8、钢铁产品全流程质量管控技术
9、利用钢铁生产设备处理社会废弃物(不含危险废物)
10、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技术,以及副产物资源化、再利用化技术
11、冶金固体废弃物(含冶金矿山废石、尾矿,钢铁厂产生的各类尘、泥、渣、铁皮等)综合利用先进工艺技术;冶金废液(含废水、废酸、废油等)循环利用工艺技术与设备
12、钢铁与相关产业间可循环流程工艺技术开发与应用
13、带式焙烧等高效球团矿生产工艺技术,高炉高比例球团冶炼工艺技术
九、有色金属
1、有色金属现有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开发,紧缺资源的深部及难采矿床开采
2、高效、低耗、低污染、新型冶炼技术开发
3、高效、节能、低污染、规模化再生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1)废杂有色金属回收利用。(2)有价元素的综合利用。(3)赤泥及其他冶炼废渣综合利用。(4)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5)钨冶炼废渣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利用处置
4、信息、新能源有色金属新材料生产。(1)信息:直径 200mm以上的硅单晶及抛光片、直径 125mm 以上直拉或直径 50mm 以上水平生长化合物半导体材料、铝铜硅钨钼稀土等大规格高纯靶材、超高纯稀有金属及靶材、高端电子级多晶硅、超大规模集成电路铜镍硅和铜铬锆引线框架材料、电子焊料等。(2)新能源:核级海绵锆及锆材、高容量长寿命二次电池电极材料、前驱体材料
5、交通运输、高端制造及其他领域有色金属新材料。(1)交通运输:抗压强度不低于 500MPa、导电率不低于 80%IACS 的铜合金精密带材和超长线材制品等高强高导铜合金、交通运输工具主承力结构用的新型高强、高韧、耐蚀铝合金材料及大尺寸制品(航空用铝合金抗压强度不低于 650MPa,高速列车用铝合金抗压强度不低于 500MPa)、高性能镁合金及其制品。(2)高端制造及其他领域:用于航空航天、核工业、医疗等领域高性能钨材料及钨基复合材料,高性能超细、超粗、复合结构硬质合金材料及深加工产品,蜂窝陶瓷载体及稀土催化材料,低模量钛合金材料及记忆合金等生物医用材料,耐腐蚀热交换器用铜合金及钛合金村料,3D 打印用高端金属粉末材料,高品质稀土磁性材料、储氢材料、光功能材料、合金材料、特种陶瓷材料、助剂及高端应用
6、新能源、半导体照明、电子领域用连续性金属卷材、真空镀膜材料、高性能铜箔材料
十、黄金
1、黄金深部(1000 米及以下)探矿与开采
2、从尾矿及废石中回收黄金
3、黄金冶炼有价元素高效综合利用〔难处理矿石选冶回收率
≥75%;低品位矿石选冶回收率≥65%(不含堆浸);当黄金与其他矿物共生时,综合利用率≥70%;当黄金与其他矿物伴生时,综合利用率≥50%〕
四、国家产业指导目录2020?
大类主要有3个,分别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另外新增了“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类;限制类新增了民爆产品门类;淘汰类新增了船舶和民爆产品等门类。《目录》还新设了“现代物流业”、“金融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等7个门类。 最后,还有一个允许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但允许类不列入目录。
五、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21全文?
1.1 高效节能装备制造
1.1.1 节能锅炉制造
1.1.2 节能窑炉制造
1.1.3 节能型泵及真空设备制造
1.1.4 节能型气体压缩设备制造
1.1.5 节能型液压气压元件制造
1.1.6 节能风机风扇制造
1.1.7 高效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
1.1.8 节能电机制造
1.1.9 节能型变压器、整流器、电感器和电焊机制造
1.1.10 余热余压余气利用设备制造
1.1.11 高效节能家用电器制造
1.1.12 高效节能商用设备制造
1.1.13 高效照明产品及系统制造
1.1.14 绿色建筑材料制造
1.1.15 能源计量、监测、控制设备制造
1.2 先进环保装备制造
六、产业政策指导目录2019?
答:产业政策目录2019如下:
第一类 鼓励类
1、煤田地质及地球物理勘探
2、矿井灾害(瓦斯、煤尘、矿井水、火、围岩、地温、冲击地压等)防治
3、型煤及水煤浆技术开发与应用
4、煤炭共伴生资源加工与综合利用
5、煤层气勘探、开发、利用和煤矿瓦斯抽采、利用
6、煤矸石、煤泥、洗中煤等低热值燃料综合利用
7、管道输煤
8、煤炭清洁高效洗选技术开发与应用
9、地面沉陷区治理、矿井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10、煤电一体化建设
11、提高资源回收率的采煤方法、工艺开发与应用
12、矿井采空区、建筑物下、铁路等基础设施下、水体下采用煤矸石等物质填充采煤技术开发与应用
13、井下救援技术及特种装备开发与应用
14、煤矿生产过程综合监控技术、装备开发与应用
15、大型煤炭储运中心、煤炭交易市场建设及储煤场地环保改造
16、新型矿工避险自救器材开发与应用
17、煤矿智能化开采技术及煤矿机器人研发应用
18、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
第二类 限制类
1、低于30万吨/年的煤矿(其中山西、内蒙古、陕西低于120万吨/年,宁夏低于60万吨/年),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2、采用非机械化开采工艺的煤矿项目
3、煤炭资源回收率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煤矿项目
4、未按国家规定程序报批矿区总体规划的煤矿项目
5、井下回采工作面超过2个的煤矿项目
6、开采深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煤矿、产品质量达不到《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煤矿、开采技术和装备列入《煤炭生产技术与装备政策导向(2014年版)》限制目录且无法实施技术改造的煤矿
第三类 淘汰类
注:条目后括号内年份为淘汰期限,淘汰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是指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淘汰,其余类推;有淘汰计划的条目,根据计划进行淘汰;未标淘汰期限或淘汰计划的条目为国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
1、与大型煤矿井田平面投影重叠的小煤矿
2、山西、内蒙古、陕西、宁夏30万吨/年以下(不含30万吨/年),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甘肃、青海、新疆15万吨/年以下(不含15万吨/年),其他地区9万吨/年及以下(含9万吨/年)的煤矿;长期停产停建的30万吨/年以下(不含30万吨/年)“僵尸企业”煤矿;30万吨/年以下(不含30万吨/年)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煤矿。属于满足林区、边远山区居民生活用煤需要或承担特殊供应任务且符合资源、环保、安全、技术、能耗等标准的煤矿,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暂时保留或推迟退出
3、既无降硫措施又无达标排放用户的高硫煤炭(含硫高于3%)生产矿井,不能就地使用的高灰煤炭(灰分高于40%)生产矿井以及高砷煤炭(动力用煤中砷含量超过80μg/g,炼焦用煤中砷含量超过35μg/g)生产煤矿
4、6AM、φM-2.5、PA-3 型煤用浮选机
5、PB2、PB3、PB4型矿用隔爆高压开关
6、PG-27型真空过滤机
7、X-1型箱式压滤机
8、ZYZ、ZY3型液压支架
9、不能实现洗煤废水闭路循环的选煤工艺、不能实现粉尘达标排放的干法选煤设备
10、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叠的煤矿(根据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文件要求进行淘汰)
七、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20全文?
1.1 高效节能装备制造
1.1.1 节能锅炉制造
1.1.2 节能窑炉制造
1.1.3 节能型泵及真空设备制造
1.1.4 节能型气体压缩设备制造
1.1.5 节能型液压气压元件制造
1.1.6 节能风机风扇制造
1.1.7 高效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
1.1.8 节能电机制造
1.1.9 节能型变压器、整流器、电感器和电焊机制造
1.1.10 余热余压余气利用设备制造
1.1.11 高效节能家用电器制造
1.1.12 高效节能商用设备制造
1.1.13 高效照明产品及系统制造
1.1.14 绿色建筑材料制造
1.1.15 能源计量、监测、控制设备制造
1.2 先进环保装备制造
八、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0?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已经于2019年11月6日发布,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该目录由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三部分组成,不属于这三类的,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是不列入《目录》。 家具行业是不在《目录》里,所以实木家具既不属于鼓励类,也不属于限制类。
九、202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一、农林业。
中低产田综合治理与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建设
农产品基地建设
蔬菜、瓜果、花卉设施栽培(含无土栽培)先进技术开发与应用
优质、高产、高效标准化栽培技术开发与应用
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
重大病虫害及动物疫病防治
十、202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已经于2019年11月6日发布,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该目录由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三部分组成,不属于这三类的,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是不列入《目录》。 家具行业是不在《目录》里,所以实木家具既不属于鼓励类,也不属于限制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