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和商业险怎么分配?

一、交强险和商业险怎么分配?

先由交强险赔偿。

如果交强险商业险都有购买,自身不是无责,就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付,交强险不够赔偿的部分,如果有商业险再由商业险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如果自身无责,对方也是机动车,那就不需要赔偿对方的损失。如果对方是行人,需要在交强险范围内进行无责赔偿。商业险不需要赔偿。交强险无责赔偿医药费封顶1800.财产损失封顶100。死亡残疾封顶18,000。

二、交强险和商业险怎么赔?

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赔偿顺序是:

按照车险的理赔顺序来看,应先通过交强险理赔,交强险对于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则要通过商业险理赔。

三、交强险和商业险打给谁?

交强险是国家规定必须交的,交强险里面的车船税由保险公司代收,不缴纳交强险不准上路。这就是车上为什么要贴交强险标志,不过现在都是电子版的交强险了,无需贴车上,只需想交警出示电子版的就可以了。商业险是保险公司收取,国家不强制买商业险,但事实是商业险必须买,车一开上路,谁敢保证不发生意外啊。

四、交强险和商业险怎么使用?

交强险和商业险主要是用于车辆出了事故才可以使用,比如说出现了交通事故,将对方的车撞坏了或者自己的车撞坏了,这样都可以找到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五、交强险和商业险哪个先找?

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必须先由交强险进行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再在商业险内按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扩展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原则:

1、一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的规定,原则上由机动车的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的享有者承担责任,由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过错责任。这主要针对借用、租赁、转让、非盗抢等情形下擅自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场合。所有人或管理人的过错主要表现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的疏于维护、对使用人驾驶资质和驾驶能力的疏于注意等情形。2、二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针对一系列违法情形下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从加大对受害人的保护、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风险、制裁违法行为的角度,规定由相关范围内的违法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例如套牌车、拼装车、报废车等情形下的责任主体的确定规则。3、三是以侵权责任法其他章节的规定为法律依据,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作出区分,以相关主体所负担的法定注意义务为基本的判断因素,确定多因一果情形下的责任主体。例如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的认定,道路设计、维护缺陷导致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的确定规则等。

六、人保交强险和商业险保费?

答:人保交强险和商业险保费,都是以以下的规定来缴费的。

一、交强险都是国家按所统一规定的。相同的保额。都是赔给第三方的

二、商业险主要包括(保险公司可以自己公司打一定折扣)

1、车损险:盗抢险、发动涉水险、玻璃险、无法找到第三方者险。不计免赔。

2、座位险

3、第三方责任险。

七、交强险商业险平安出行险?

不管那个保险公司交强险都是要交的,而且全国统一价

八、交强险和商业险最高会交多少?

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不同车型的机动车,交强险保费不一样,一般家庭自用汽车6座以下是950元,6座及以上则是1100元。

扩展资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关于赔偿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第二十五条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

(一)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二)对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

(四)救助基金孳息;

(五)其他资金。

第二十六条救助基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制定试行。

第二十七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第三十条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有关临床诊疗指南,抢救、治疗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

第三十三条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或者垫付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医疗机构核实有关情况的,有关部门、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四条保险公司、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第三十五条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依据法律规定,车辆的交强险是要强制购买的,每个车主都必须为自己的车购买。其中最高保额要看车的类型和车祸的不同而定。除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还有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还有其他附加险,共10余种。

九、北京交强险天津商业险?

一辆机动车要在北京上交强险,在天津上商业险,这个是可以的,但是在理赔过程当中要比较麻烦

十、交强险商业险过户流程?

过户流程:填写汽车保险过户申请书→携带车辆的保险单、行驶证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开具投保人变更的批单→车主将投保人变更情况写在批单上→完成过户手续。主要注意的是:商业险办理过户时需要原车主本人身份证原件,须征得原车主本人同意。因为商业险是原车主自愿购买的,所有权归原车主(如果是专门人员代替办理,还需携带委托书和身份证)。保险过户的原则:

1.二手车过户可将现有原车保险一同过户给新车主;

2.还可以由原车主退保,新车主再另行重新购买保险。办理保险过户所需资料:原车主、新车主身份证、新车主行车证、车辆登记证书、交强险和商业险保单。